第十四章 小队初成(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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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张桌案。名册摊开,一个一个叫名字。
第一个来的叫赵石头。
赵石头是前锋营的兵,十八九岁,个子不高但肩膀极宽,胳膊比寻常人的小腿还粗。脸上有一道新疤,从嘴角斜拉到耳根,结着暗红色的痂。他站在桌案前,盯着贾珩。
“赵石头。”贾珩看着名册上的记录,“顶撞上官?”
赵石头的下巴绷紧了。“是。”
“为什么?”
赵石头沉默了几息。“校场操练,百夫长让我给鞑子的草人下跪。说不跪就是没把鞑子放在眼里,练不出真本事。”
“你跪了吗?”
“没有。”
“为什么?”
赵石头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我爹是被鞑子杀了的。我跪不下去。”
贾珩看了他一会儿,拿起笔在赵石头的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圈。“去那边等着。”
赵石头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过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到空地的另一边,蹲下来等着。
第二个叫张顺。
张顺是左营的老卒,三十多岁,走路的时候左腿微微拖着地。他在北境打了七年仗,腿上中过鞑子的箭,箭头取出来了,筋没接好,留下了旧伤。跑不快,跳不高,冲锋的时候跟不上年轻兵卒的步伐。左营的百夫长把他写进了名册,理由是“不宜冲锋”。
贾珩看着他一瘸一拐地走过来,等他站定,问了一句:“腿还能站多久?”
张顺想了想。“站,能站一天。跑,跑不了一炷香。”
“枪还使得动吗?”
张顺没说话,从旁边的兵器架上抽出一杆长枪。左腿微屈,重心压在右腿上,枪杆平举。然后刺出。枪尖扎穿了十步外的草人,入木三分。他拔枪的时候,枪杆在手里转了一个花,枪尖上的草屑被甩得干干净净。
“腿跑不动,手还行。”张顺把枪放回兵器架。
贾珩在他的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圈。“去那边。”
第三个是马平。
马平是斥候队的,被推荐的理由是“贪生怕死,临阵畏缩”。贾珩记得这个人。黑水河之战的时候,马平和他同在老郑的斥候队里。那天夜里摸哨点,马平也在。他是从右边包抄的两个人之一,亲手杀了一个鞑子。
“名册上写你贪生怕死。”贾珩说。
马平站在桌案前,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
“黑水河摸哨点,你杀了几个?”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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