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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路。
叶大怒体骼健壮,长的五大三粗,而且从小务农,身体结实如牛。虽然叶大怒身手不错,但他脾气暴躁,没什么心眼,为人实在,所以他打架砍人老是冲在最前面,但最后功劳却全被别人领了,在社团混了十来年也没混出个模样来。但生活也变的好了不少,至少没有人敢欺负自己了。
一次江湖厮杀,叶大怒很不幸运的挂掉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就在叶大怒死前不久,一个舞小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传宗接代,不至于让叶家断后。
那个儿子,自然就是我叶向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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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是什么样子我老早就不记得了,就连老妈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据收养我的叔公说,我只有三个月大的时候便被老妈给送到他家里,然后这便宜老妈便离开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要知道。
收养我的叔公是我老爸的好兄弟,以前一起玩女人一起打架一起喝酒一起砍人,可以说是生死之交!不过,在老爸出事之前,叔公的腿被人砍伤了,伤好后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叔公不想再在江湖上打滚,而是在尖东开了一家凉水铺混日子。叔公无妻无子,而且又有我老爸的那一层关系,所以他一直把我当亲儿子看待。
其实在我正式加入帮会之前,叔公一直都希望我能够好好上学,最好是能读个大学毕业。他劝说了我很多很多次,意思都是什么江湖凶险不好混,什么人心险恶难猜度,什么进帮易出帮难想要混出位更难之类的。但最后,我还是成了帮会中人。
十四岁的时候,我在学校学习成绩差劲并且三天一小架十天一大架,中学没毕业便被学校开除,然后顺理成章的加入了社团:和联胜。到今天,我已经整整在社团里呆了二十个年头啦。不论是行为,或是身体,还是灵魂,都深深的刺入了江湖的烙印,哪怕是用尽一生时间都无法抹去的烙印!
在社团里混了二十年才当上座馆,这实在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更不值得骄傲。但相比很多在地府里受刑或是断胳膊缺腿或是在牢里吃牢饭的兄弟们比起来,我又是无比幸运的,至少老子的四肢……不,是五肢,都还是健全的。
也有人叫我———尖东虎王。因为我是和联胜在尖东的话事人,整个尖东,除我之外,没有其他社团的存在!因为我不许!
现在的我有房有车,出入都有一堆小弟陪着,每天就是喝喝酒,吃吃肉,四处转转,跟新入社团的兄弟打个招呼,到了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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